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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無薪假、薪資問題,還有勞工權益
之前去了某間公司工作
是屬於計時人員
非正式員工當初應徵面試時
就有提到「只要報到(忘了有沒有要上完職訓內容)就算是正式員工了」而發薪日是15日結果
我是在12月1日報到
12/5日上完了職訓
之後也去了十幾天(至少有十天)
但是因為那間公司自己本身的問題
開始休無薪假(12/23還12/24到現在都沒有通知)今日請妹妹幫忙用金融卡去看有沒有薪水轉進來
結果是沒有的想請教的問題在這裡:1、該公司有沒有義務要付薪水給我(該繳的資料都繳了
也沒有違反它們的規定
只是因為它們自己內部的問題
並沒有正式的做專案內的工作)?2、如果該公司沒有發薪水
我能不能去勞工局一類的政府機關申訴?(該公司有登記)3、因為該公司沒有幫我們這些計時人員保勞健保
如果它很黑心的要賴帳
有沒有反制的方法?(希望不要有這種情況啦>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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